入學查詢電郵: admission@academyofchrist.net

報讀資格

本學房接納所有願意按照神那永遠旨意服事主,且已在教會中參予崗位性服事兩年或以上的基督徒報讀。

課程安排

本學房所提供學習資料,基本以中文為主,以聖經本文為依據,採用學分制,設兩階段主修課程及副修科目。惟學員可按個人學習能力及情況選擇在四至五年內完成。(詳見:「申請簡介」內之「修讀模式」)

九月至十二月 上學期
一月至二月 休假,提供副修科目 (註1)
三月至六月 下學期
七月至八月 休假,不設副修科目 (註2)
 
註 1:副修科目供第二年或以上的學員修讀。
  2:同工處理收生時間

第一階段課程安排

第一階段為基礎課程,共8科主修科目,學員可選擇一年或兩年內完成。2年內未能完成第一階段者,將被終止修讀資格。
  *「一年內完成」第一階段,每學期修讀四科,每週需要至少24小時學習;
   「兩年內完成」第一階段,每學期修讀兩科,每週則需至少12小時學習。

「一年內完成」第一階段修讀計劃
第一學年
上學期
聖經概要(一) 3學分
四福音(一) 3學分
神永遠的旨意 3學分
使徒行傳 3學分
下學期
聖經概要(二) 3學分
四福音(二) 3學分
羅馬書 3學分
其他書信 3學分
 
「兩年內完成」第一階段修讀計劃
第一學年
上學期
聖經概要(一) 3學分
神永遠的旨意 3學分
下學期
聖經概要(二) 3學分
其他書信 3學分
第二學年
上學期
四福音(一) 3學分
使徒行傳 3學分
下學期
四福音(二) 3學分
羅馬書 3學分

第二階段課程安排

第二階段為進深課程,共修24科主修科目,學員需於三年內完成。三年內未能完成第二階段者,將被終止修讀資格。

畢業要求

學員須按課程的安排和要求修讀完成整個課程,包括所有32個主修科目(96個學分),及選讀4個副修科目(8個學分),共104個學分;同時,為幫助學員能有更具體、實際的學習,從學員修讀第三學年課程開始,至畢業前,必須按學房所指定時間與地點,出席「綜合能力評核聚會」 (各次聚會時間等詳情,將在會前另行通知) 。學員除了完成學房所有課程,取得合格外,還必須通過「綜合能力評核」的要求,方能畢業。修畢者可獲學房發出之畢業證書。在指定時間內未能完成者,必須重新申請入學。

主修課程概覽 (請點擊科目名稱,了解各科詳情)

第一階段
聖經概要 (全年) 6學分
四福音 (全年) 6學分
神永遠的旨意 (上學期) 3學分
使徒行傳 (上學期) 3學分
羅馬書 (下學期) 3學分
其他書信 (下學期) 3學分
第二階段第一學年
摩西五經 (全年) 6學分
基要真理 (全年) 6學分
事奉操練(一) (上學期) 3學分
主工人的性格 (上學期) 3學分
事奉操練(二) (下學期) 3學分
敬虔的操練 (下學期) 3學分
 
第二階段第二學年
保羅書信 (全年) 6學分
教會歷史 (全年) 6學分
歷史書 (全年) 6學分
事奉操練(三) (上學期) 3學分
神作工的法則 (下學期) 3學分
第二階段第三學年
先知書 (全年) 6學分
智慧書 (上學期) 3學分
教會生活 (上學期) 3學分
真道辯證 (上學期) 3學分
啟示錄 (下學期) 3學分
工人與教會 (下學期) 3學分
神話語的職事 (下學期) 3學分

我們的要求

  1. 為確保學習水準,並鼓勵學員們努力專注學習,所以各科必須按時修讀合格
  2. 完成科目指定作業及所有考試並達到合格分數方為合格,若課程總成績已達合格分數,但仍未完成科目指定作業及所有考試仍算不合格。
  3. 被取錄者,入學後第一學期(上學期),所選讀科目若有一科未能完成,則將被終止修讀資格
  4. 在以後的學期,不合格者必須在下學年內重修。 若同一科目2次不合格,則不能繼續重修,直至其餘各科全部完成並達至合格,始容再次修讀;惟不能超越修讀年期。
  5. 超過一科重修仍不合格者,將被終止修讀資格
  6. 在任何科目,所交作業少於30%者,將被終止修讀資格
  7. 第一階段,2年內未能完成所有課程者
    第二階段,3年內未能完成所有課程者將被終止修讀資格
  8. 學員在學習其間,若被發現有作弊行為,則將被終止修讀資格。作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不遵守功課及考試規則、抄襲(例如使用其他來源的全部或部份資料,而沒有說明出處)、在考試前取得題目、未得老師許可而取得答案、共同作答、由別人幫助作答、使用別人的答案等。
  9. 學房學籍只限報讀的學員使用,嚴禁由他人代讀或替代、頂包學籍。違者將被終止修讀資格,從此不予取錄
  10. 先修課程
    為了讓學員能夠儘快適應並投入學房課程,新學員必需在開學前(六至七月)完成遙距學習先修課程,內容包括:
    • 認識學習模式與規則
    • 掌握遙距學習的技巧
    • 學習如何分配時間
    • 熟習學房電郵系統
    未能完成先修課程者,將被終止修讀資格。

學員須知

  1. 凡修讀本學房課程的弟兄姊妹,須仰望主給予完成所有課程之心志,並求賜人智慧和啟示的聖靈,引導進入屬靈的實際。
  2. 學員必須按課程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學房所設定所有32個主修科目(96個學分),及選讀4個副修科目(8個學分,共104個學分),方能畢業。修畢者可獲學房發出之畢業證書。
  3. 學員修讀模式,必須按本學房所設定;在一或兩年內修畢第一階段各科目後,始能依所提供模式選擇修讀第二階段的各個課程,並以兩階段合共最多不超過五年的時間修讀完成
  4. 各科雖有課程之要求,惟報讀的肢體應維持個人平常的靈修和讀經的生活
  5. 儘量避免為完成各科作業或考試而影響教會聚會與服事
  6. 因特殊情況,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完成課程者,必須與該科導師或助教聯絡。
  7. 為確保課程講義之連貫性,學員除個人因修讀所需之外,請勿以任何形式複製本學房所提供的課程內容。若因特殊情況,有必須複製課程的某部份內容,務請先電郵學房教務部說明,並經得本學房所允,始能複製使用。
  8. 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如有更改,請儘速以電郵通知本學房。如因電郵、通訊地址、聯絡方式更改,而沒有通知學房,引致接收不到學房消息或課程消息或課程成績等,恕不另行通知與補發。敬請注意。

我已閱畢並明白以上的內容,可以繼續進行下一步的申請程序。